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治安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皖公通[2017]37号)和《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和流向信息登记的通知》(皖公通[2017]3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本学期安全工作实际,请各二级学院(部)在本周内完成实验实训室安全情况自查,学院定于6月15日至6月16日组织实训中心、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联合对全校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大检查。
校实训中心
2017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