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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9-02 浏览次数:2039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大学生社团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院教育事业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社团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加强指导力量,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团体管理办法》及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校招聘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需求表
  

社团类型 序号 社团名称 社团类型 序号 社团名称
语言、文学 1 思源文学社 志愿服务 16 环保协会
2 劲言辩论社 17 安职礼仪队
3 读者协会 18 江淮义工联盟
4 英语协会 19 考证协会
5 记者团 专业技能 20 绘图社
6红学会 21 营销协会
艺术、体育 7 书画协会 22 物流协会
8 舞蹈协会 23电子商务协会
9 天翼动漫社会 24 创业协会
10 群英曲艺社 25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协会
11 微电影协会 26 社会实践协会
12 主持人协会 27 模型制作协会
13 配音社 28 会展策划协会
14 知礼国学社 29导游协会
 15心语协会 * 以上每个大学生社团拟聘1名指导教师。

  二、岗位职责
  1、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团团建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各种活动中,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协助学生社团规划社团发展,并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更换提出建议。
  3、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有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的职责,要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活动,保证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活动效果,保证社团健康发展。
  4、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时,有责任监督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使用,并督促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向学团联、院团委和社团全体成员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5、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每月定期开展学生社团培训指导工作,每学期组织学生社团开展符合其特点、促进学生社团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各类社团活动2次以上。对学院组织的校园文化艺术节、技术技能大赛等积极参与。
  三、聘任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
  2、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热爱学生社团工作;
  3、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团体发展所需专业领域内有一定造诣;
  4、愿意接受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5、具有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
  6、具有对某一专业方向的学生进行训练和演出指导的能力;
  7、具有国家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及获得国家重要奖项的优先;
  8、同等条件下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先。
  四、指导教师考核及奖励
  1、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由院团委负责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具体考核办法、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及指导津贴发放依照《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团体管理办法》(皖职院党[2016]29号)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团体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皖职院党[2016]31号)执行。
  2、学院每年进行一次“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选,并在“五四”表彰中对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3、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社团成员在国家、省(部)、市级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将比照《学院教学竞赛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予以解聘:
  (1)指导教师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
  (2)学生社团对指导教师不满意,且理由正当、事实无误;
  (3)指导教师在工作中被发现不能胜任或不适合作社团指导工作的。
  如原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经学院批准被解聘的,学生社团可以按照《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团体指导教师工作条例》重新聘请指导教师。
  五、聘任办法
  由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岗位聘任小组依据岗位聘任条件、岗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聘任,每一聘期为一年。受聘教师由院团委颁发聘书,履行岗位职责。
  六、相关要求
  1、指导教师申请人须准备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报表(见附件)、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与社团指导相关的获奖证书、未来一年社团指导计划。
  2、每人限报一个社团岗位;
  3、指导教师申请人须将申报材料于2017年9月15日前交院团委办公室(图文信息中心301)。联系人:沈老师 18056013701
  附件: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

团委
  201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