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17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252号)要求,省教育厅启动了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16〕6号)文件要求组织申报,要求教师对照《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类“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认真填报《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申报教师于2017年12月8日前将申请表(2份)和相应的支撑材料(1份)及电子版交到二级学院(部)进行初审,证书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将复印件加盖二级学院(部)章,各二级学院(部)于2017年12月12日前将二级学院(部)教师(含兼课教师)的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及一览表(打包并以二级学院(部)名称命名)发至:azyrsc@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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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