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因保卫处工作需要,经校领导批准,现面向校内公开选聘保卫工作人员一名。
一、选聘人员要求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男性,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热爱保卫工作,甘于奉献,工作细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从事保卫工作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有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5、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预判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6、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选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者,由本人递交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到保卫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17时。
2、资格审查:10月31日,人事处和保卫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竞聘:依据岗位报名情况,如报名人数大于岗位设置数,需进行竞聘考核,竞聘安排另行通知。
4、因选聘人员调出的部门原则上不再补充招录编外人员岗位。
人事处、保卫处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