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18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213号)要求,省教育厅启动了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16〕6号)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对文件条款的解释请参见《2018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有关问题补充说明》。
申报教师于2018年12月7日前将申请表(2份)和相应的支撑材料复印件(1套)交到二级学院(部)进行初审盖章,证书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各二级学院(部)于2018年12月12日前将二级学院(部)教师(含兼课教师)的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及一览表(一览表信息务必和教师本人填写申报表信息一致)发至:azyrsc@qq.com。
人事处
201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