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注订阅下载中央和省级重点政法新媒体账户平台的通知》(皖政法办明电[2018]47号)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校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各党总支、党支部务必做好关注、订阅、下载关注,同时鼓励我校师生员工关注、订阅、下载。
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动,迅速开展关注中央和省级重点政法新媒体账户平台(微博、微信)的宣传推广工作,完成新媒体订阅工作。
附件1:附件1 中央和省级重点政法新媒体账号平台二维码.doc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