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的通知》(皖教秘发【2019】6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核实我校教育事业数据统计质量情况,做好迎接教育部、省厅核查的相关准备工作,请各部门以此次核查为契机,全面做好2018年的数据自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2017、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比对2018年统计数据和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查看数据出入情况,重点核查2018年度关键指标数据,包括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固定资产、图书藏量等。请每年有统计任务的部门认真对比过去近三年数据增降幅情况;核查报表间、数据间的逻辑校验关系,同时根据日常管理经验判断建立提示性校验。
二、时间安排:
4月28日—5月7日各部门自行开展自查,5月7日—10日各部门根据数据自查情况认真开展总结,并于10日前报办公室。5月中旬迎接教育部、省厅抽查。
三、工作要求:
1. 各部门高度认识数据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努力查找不足,提升数据统计工作质量。
2. 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负责,切实开展好自查工作。同时注重保存好数据来源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以备核查。
附件1: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自查工作领导小组.docx
附件2:教育统计管理工作检查项目.xls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