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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暨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796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暨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9〕18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部门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先进集体1个、模范或优秀教师2名、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推荐时不区分全国或全省表彰项目,推荐人选超过1人时需排序。
  二、评选条件
  参见附件1:《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暨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
  三、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坚持评选条件,严把质量关,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请各部门、各单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起于7月12日前报送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相关附件及表格下载.rar                                                           

人事处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