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厅〔2019〕3号)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我校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安全管理和备案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本次备案范围为: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和H5。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院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
教育移动应用备案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网址:http://aqq.eduyun.cn,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备案。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分为提供者备案和使用者备案。
二、工作职责
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完成此次备案工作,全面掌握和梳理本单位使用和提供的教育移动应用(教育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H5,参照教育部发布通知中的附件表格,提交具体信息以完成备案工作。此外,属于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完成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2019年12月25日—2019年12月31日
请各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使用和提供的教育移动应用(教育APP、微信公众号),按照使用者和提供者将本单位的教育移动应用进行分类,根据分类结果填写《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备案信息表》(详见皖教秘科【2019】82号文件附件1)或者《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详见详见皖教秘科【2019】82号文件附件2),并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移动应用清理统计表》(详见附件2),于12月27日16:00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uqiaobao@163.com,纸质版盖章报网络信息中心杜巧宝老师处,联系电话:64689894。没有的零报告。
(二)2019年12月28日—2020年1月31日
属于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的单位,应在1月31日前完成此应用的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
网络信息中心将对各单位填报的基本信息进行梳理,集中上报公共服务体系备案平台,如需其他附件材料,需各单位备案联系人提供并配合完成。
(三)2020年2月1日至长期
1.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将纳入常态工作,对各单位尚未完成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新建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网络信息中心将不再提供虚拟服务器和开放外网权限等网络服务,直至其完成ICP备案工作,并在公共服务体系平台完成备案。
2.对已完成公共服务体系平台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和使用者,进行动态更新机制,各单位作为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或使用者,如备案信息发生变化,请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网络信息中心上报,进行备案信息更新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备案工作,做好单位联络员和网络信息中心的信息对接工作,保证备案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附件2: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移动应用清理统计表.docx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