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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出入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6-18 浏览次数:842

各单位、各部门:
  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出入国(境)管理,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出入国(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全体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尤其是前往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
  二、因特殊原因确需出国(境)的教职工,须提前一周向所在部门申报,经本部门负责人、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国(境)。并如实报告个人去向,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天在系统中及时上报个人健康信息。
    经批准允许入国(境)的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入境隔离的相关规定,隔离期满,无异常情况,出具健康证明后方可返回学院所在地,并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报告旅行史、健康史等有关详细情况。
  三、各单位要认真摸排、准确统计、及时跟踪目前仍在国(境)外和近14天由国(境)外返回学院的教职工的详细信息。对有以上情况的教职工,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接联系并及时将信息报送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对于迟报、瞒报、谎报、漏报的,将严肃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教职工本人的有关责任。
  四、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认真贯彻落实学院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将有关防控措施抓紧抓实抓细,坚决杜绝境外疫情输入。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