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学院《关于规范我校微信、微博、QQ群等新媒体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QQ群、微信群的管理,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对于功能重复的群,需进行合理整合,不同平台(QQ或微信)相似功能的群也需整合,一般一个部门只保留1——2个官方群。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有校内QQ群、微信群实行群主(管理员)负责制、群成员实名准入和请出制,实行党组织书记监督制。对于因工作结束,不再需要的QQ群、微信群,群主要主动解散。对于长期未使用或使用频率过低的“僵尸群”,应及时注销或解散。
三、校内所有QQ群、微信群成员必须为本校人员,且必须为实名,对不是实名的群成员,群主(管理员)要及时提醒,对于不改实名的群成员,及时予以清理,对已离开学院的人员要及时移出群。群主(管理员)要定期对群内人员予以认定,对不符合规定的群成员予以及时进行清理、删除,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进群。
四、校内所有QQ群、微信群发布和转载有关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所发布和讨论的信息原则上按内部资料管理,公开发布和讨论的信息仅限日常工作。严禁在群内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信息、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
五、未经学院授权,校内所有QQ群、微信群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内容。
六、群主(管理员)每天都要查看群内动态,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做好登记,及时上报,并协助解决。
七、对于违反规定发布信息或QQ群、微信群管理混乱造成负面影响的,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