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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0-18 浏览次数:837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8年9月10日至11日,全国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本次大会深入分析研究了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教育事业勾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在会上强调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教党〔2018〕50号)和全国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视频会议部署,按照《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宣讲团深入开展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对谈活动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8]421号)要求和学院实际,现对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活动作如下安排:
  1.时间安排:从10月持续到12月底。
  2.学习对象:全体教职工。
  3.组织安排: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大会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学院和院(部)级层面,通过召开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形式进行学习;各党支总、直属党支部要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和教研活动时间,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教职工进行深入学习。同时,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和大会精神上来,结合实际,对贯彻落实讲话和大会精神做出安排,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和本单位发展的具体实践。活动中,要统筹用好新媒体、自媒体、融媒体、“两微一端”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把讲话的丰富内涵和大会精神把握准、理解透、落实好。
  请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在一个月内将学习大会精神开展情况、本部门师生开展活动相关图片、文字等材料,及时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电子邮箱:246459012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活动统计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