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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暑期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6-22 浏览次数:1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职业技术大学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持续推进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专业技能、实践教学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有序组织开展2026年暑期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形式及时间

(一)假期实践

时间:2026年7月13日—2026年8月27日

(二)脱产实践

时间: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

二、实践对象及学时要求

全体在职教师,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课教师。

(一)专业课教师

每年必须赴企业实践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时长累计不少于1个月,每5年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

(二)公共基础课教师

提倡并鼓励教师通过行业调研、企业走访、课程思政等方式参与实践活动。

(三)新任专业课教师

若无企业工作经历(或企业工作经历不满一年),入职两年内须赴企业参加不少于一学期的脱产实践锻炼。

三、实践内容

(一)调研企业生产流程、岗位标准、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用人需求,更新专业知识;

(二)深入一线岗位实操,收集岗位案例、实训项目、行业标准等教学素材;

(三)结合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工艺优化建议、员工培训等服务;

(四)调研企业员工职业素养、企业文化建设模式,积累课程思政教学资源。

四、申请及审批流程

(一)个人申报

计划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应提前对接意向企业,完整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大学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手册》(附件1)中的申请表,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二)学院审批

各二级学院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对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进行审核、审批。申请脱产实践锻炼的教师其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后,还需单独报人事处审批。

审批完成后,由二级学院统一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大学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计划汇总表》(附件2),于2026年7月3日前将纸质盖章版报人事处备案。

(三)计划实施

备案通过的实践计划原则上不得取消或变更。实践锻炼期间由企业负责考勤,并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考勤表。

人事处将联合教务处、督导组对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进行随机抽查,经查实参加实践的教师若有无故脱岗或不在岗的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实践总结

企业实践锻炼结束后30日内,教师须完整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大学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手册》(附件1),撰写实践总结报告、整理形成实践成果,经实践单位鉴定盖章后,提交所在二级学院进行考核。

(五)实践考核

假期实践考核由实践单位与二级学院分别组织实施,由实践企业出具考核意见,二级学院依据《安徽职业技术大学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手册》(附件1)中的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量化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脱产实践考核由人事处单独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结果报备

各二级学院汇总本单位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材料及考核结果,统一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大学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考核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盖章版报人事处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实践安排

各二级学院要全面摸排本学院专业课教师(含兼课教师)年度及五年周期企业实践时长完成情况,统筹做好本次企业实践锻炼工作,同步做好新任专业课教师脱产实践规划。

(二)从严抓实实践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把关,常态化抽查企业实践教师在岗情况,坚决杜绝虚假实践、材料造假现象。如出现师德失范、违规不在岗2次及以上、成果剽窃造假、扰乱企业秩序等情形,直接判定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企业实践经历不予认定,须重新参加实践。

(三)强化实践成果产出

引导教师立足自身实际开展企业实践,收集岗位教学案例、实训实操等资源,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工艺优化等服务,产出可落地、可转化的教学资源与社会服务成果,真正实现以实践促教学、以产研促育人。

(四)规范运用考核结果

实践考核合格者本次实践时长予以认定,可作为职称评审、“双师型”教师认定等有效业绩;脱产实践考核合格的教师,可视同完成对应学期基本教学工作量。


附件:

1:安徽职业技术大学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手册.docx

2:安徽职业技术大学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计划汇总表.xlsx

3:安徽职业技术大学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考核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