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6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厅〔2019〕3号)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我校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安全管理和备案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本次备案范围为: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和H5。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院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 教育移动应用备案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网址:http://aqq.eduyun.cn,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备案。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分为提供者备案和使用者备案。 二、工作职责 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完成此次备案工作,全面掌握和梳理本单位使用和提供的教育移动应用(教育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H5,参照教育部发布通知中的附件表格,提交具体信息以完成备案工作。此外,属于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的单位,要按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