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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1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挖掘清水湖的文化内涵,深耕并传播校园文化,凝聚全院师生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动力,营造加快推进职教本科创建的浓厚氛围,前期学校举办“清水湖之思”诗歌、散文原创作品征集活动。经过专家评委评审,现将获奖名单公布如下。“清水湖之思”诗歌、散文原创作品获奖名单序号获奖等级姓名二级学院/部门作品名称备注1一等奖徐冰清、阮梦迪、徐淼艺术与创意学院雏凤怀清声,当为社稷鸣——清水湖之思教师2一等奖许龙飞智能制造学院陋作十二首教师3一等奖产文涛能源动力与安全学院湖畔之智——清水湖与读书学习的意义学生4一等奖章志高图书馆问渠教师5二等奖张作胜智能制造学院那湖 那桥 那亭教师6二等奖孙涛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满江红·清水湖感怀教师7二等奖尹明露能源动力与安全学院澄心泛悠然——清水湖之韵学生8二等奖李银萍外国语学院组诗教师9二等奖李佼佼文化与旅游学院清水湖之思教师10二等奖闫冰公共管理学院清水湖畔咏芳华教师11二等奖尹丹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我与清水湖学生12二等奖刘莅紊公共管理学院清水湖颂歌(二)学生13三等奖樊永春继续教育学院清水湖的畅想教师14三等奖刘莅紊公共管理学院清
  • 2023-09-1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扛起工作职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关于落实校园消防安全区域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秋季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以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为目标,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努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着力构建平安、稳定、健康的和谐校园。二、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划分1.学生宿舍:主要检查有无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劣质电线、有无私拉乱接现象,有无在宿舍内出售商品,有无饲养宠物,宿舍内有无私藏管制刀具,有无公物损坏现象,有无进行宗教传教活动,消防设备和器材有无人为损坏,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外部墙体是否有脱落现象以及宿舍卫生状况等。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牵头,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配合2.二级学院办公楼:主要检查各实验(训)室、机房有无安全隐患,尤其要注意易燃易
  • 2023-09-09
    各二级学院: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个性培养”的现代教育理念,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皖职院〔2023〕88号)等文件的具体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经协商决定,现将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3级新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2023级高职新生二、申请条件(一)申请转专业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更有利于发挥其特长;2.学生因伤或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并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确认;4.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入学,原专业目录名称发生变更。(二)不能申请转专业的情形1.未办理新生报到手续(人像采集、缴费、体检等环节);2.正在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3.跨文、理科,跨艺体类、普通类学科,或学科跨度较大的学生;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如
  • 2023-09-09
    各二级学院:为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3〕13号)《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皖职院〔2019〕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协商决定,现就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具有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等基本支出。二、认定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二)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二级学院要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三)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四)坚持积极
  • 2023-09-08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和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人教函[2023]111号)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宣传、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对照资格条件及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准备材料。联系人:任硕, 联系电话:0551-64389420 附件: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和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人教函[2023]111号).pdf人事处2023年9月8日
  • 2023-09-08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皖职院〔2023〕12号)文件规定,请各用工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于2023年9月13日前在智慧校园“勤工助学”模块进行岗位设置申请。特此通知。附件: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学生处2023年9月8日
  • 2023-09-08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人教函[2023]109 号)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宣传、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对照资格条件及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准备材料。联系人:任硕, 联系电话:0551-64389420 附件: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人教函[2023]109 号).pdf人事处2023年9月8日
  • 2023-09-08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安徽省档案局 安徽省档案馆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档馆办[2023]40号)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宣传、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对照资格条件及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准备材料。联系人:任硕, 联系电话:0551-64389420 附件:安徽省档案局 安徽省档案馆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档馆办[2023]40号).pdf人事处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