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1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71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我院推荐1名全国(全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同时评选10名安徽省教书育人楷模。二、推荐范围和基本条件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 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三、材料要求1.《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详见附件1)。推荐人选简要事迹材料字数400字以内。参照样例,推荐人选教书育人突出事迹进行概括,提炼最鲜明事迹特征。列举本人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奖励且不宜超过3项。2.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